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,促进公正、公开、文明执法,实施审慎监管、包容监管,现将《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体育部分)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
《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不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妨碍其正常运行;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;妨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不听劝阻的,由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;造成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损坏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
不按照公共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妨碍其正常运行,属首次违反,且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设施损坏的;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,非主观故意,且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;妨碍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属首次违反或非主观故意,且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。
不按照公共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妨碍其正常运行,经劝阻改正,能恢复设施正常运行的;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,经劝阻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;妨碍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经劝阻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。
故意不按照公共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妨碍其正常运行的;故意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的;妨碍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不听劝阻的。
不按照公共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不听劝阻,态度恶劣,妨碍其正常运行,造成设施损坏的;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,不听劝阻,态度恶劣,造成危害后果的;妨碍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不听劝阻,态度恶劣,造成设施损坏或其他危害后果的。
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,促进公正、公开、文明执法,实施审慎监管、包容监管,现将《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(体育部分)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《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不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妨碍其正常运行;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;妨碍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不听劝阻的,由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;造成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损坏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
不按照公共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妨碍其正常运行,属首次违反,且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设施损坏的;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,非主观故意,且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;妨碍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属首次违反或非主观故意,且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。
不按照公共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妨碍其正常运行,经劝阻改正,能恢复设施正常运行的;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,经劝阻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;妨碍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经劝阻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。
故意不按照公共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妨碍其正常运行的;故意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的;妨碍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不听劝阻的。
不按照公共体育设施性质、功能、用途使用设施,不听劝阻,态度恶劣,妨碍其正常运行,造成设施损坏的;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体育设施,不听劝阻,态度恶劣,造成危害后果的;妨碍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和卫生管理,不听劝阻,态度恶劣,造成设施损坏或其他危害后果的。